時間:2009-09-23 來源: 作者: 我要糾錯
智力落后者的智力低下表現在心理活動的各個方面。
在感知覺方面,輕度智力落后者,其視覺敏銳性下降,缺乏對物體形狀、大小與顏色的精細辨認能力。重度智力落后者,不能辨別多種顏色。智力落后者的聽覺、嗅覺、味覺、皮膚覺都有不同程度的障礙。由于觸覺、痛覺遲鈍,可以發(fā)生自傷。
在記憶方面,輕度智力落后者興趣狹窄,理解力差,對記憶造成一定影響,特另是記憶的再現水平降低。重度智力落后者,其記憶水平極低。
在思維方面,分析能力、綜合能力、比較能力、抽象能力與概括能力很差。因此常用手勢和圖象表達自己的思想。他們的判斷能力與推理能力也甚差。
在注意方面,智力落后者的注意廣度很窄,嚴重者缺乏對周圍事物的注意能力。
在情緒方面,智力落后者的原始情緒表現強烈,對一般事物的情緒反應遲鈍。他們缺乏理智感、道德感、美感等高級情感。如責任感、義務感、正義感、愛國主義情感均缺乏。白癡情緒反應很原始,遇到刺激僅能叫喊或發(fā)怒,但無恐懼表現。
智力落后者有其個性心理特點。他們的個性心理可以分為二個類型:抑制型與興奮型。抑制型者精神不振,憂心忡忡,動作遲鈍,反應緩慢;興奮型者行為易沖動,缺乏控制力,情緒變化無常,突然大吵大鬧,亂發(fā)脾氣。